看到公車廣告房仲強調直營店...

早上在台北市路口看到公車上的廣告,房仲業者打著直營店的噱頭,看到後心裡覺得,這些房仲店應該是甚麼都不會吧~如果有著甚麼和其他房仲品牌可以比較的,可以做出差異化的,就不會只強調直營店了。

或許在房仲業界,許多的店東一直搞不清楚成立一家房仲店頭或品牌最重要的是甚麼。是廣告很大嗎?是選了很搶眼的招牌顏色嗎?還是店頭花了上千萬裝潢?還是人員穿著相同的制服?這些當然都沒錯,但是流於表面、流於形式,房仲業入門門檻低,形形色色的人都有,身為一家房仲的店東,最重要的是人員的管理,業務員的操守、業務員的素質、業務員的能力才是最重要的。直營店與加盟店只是一個平台罷了,在這平台上唯有制度與體系上的差異化,最終還是得由業務人員在這平台上與客戶接觸,服務客戶。在這些直營店與加盟店裡都有著優秀的業務人員,也有所謂的老鼠屎,但是有這麼多的業務員,誰優誰劣消費者很難去辨別,唯有多了解您接觸的業務員,了解越多對自己也是種保障。

消費者一定一頭霧水,只是單純的房屋出售或房屋出租,業務員只要幫我處理好就好了,了解那麼多做啥?蘇主任在此還是提醒,不動產房地產的交易牽涉到的層面較廣,有許多細節需要溝通、協調、處理,任何一個環節上的疏失,都可能造成消費者的損失。

舉蘇主任親身遇到劣質的業務來說,某知名建築師委託蘇主任銷售房屋,蘇主任為賣方經紀人,另一房仲人員(買方經紀人)有買方有意購買,經過蘇主任多次與屋主協商,價格議下來與買方出價相同,雖然價格已經達成理應算是成交,但屋主現場有幾幅畫作還有部分家具會帶走,多次告訴買方經紀人,再通知買方成交簽約前,務必告知現況屋主會帶走的東西,然而買方經紀人疏忽了,我相信有很多房仲人員也都是如此,以為價格達到了就是成交了,結果買方以畫作必須留下為簽約的必要要件,甚至不願再跟此買方經紀人有後續的接觸,直接要與蘇主任洽談,在溝通的過程中,才發現原來買方經紀人有許多細節都並未與買方溝通清楚,甚至沒說過,經過蘇主任多次與買方溝通後,買方接受蘇主任的溝通,順利簽約,不然萬一買方堅持要現場的畫作,假如一幅畫要幾百萬,那這案子要怎麼成交,勢必有一方要吃虧。

分享這個案例是要讓消費者知道,找到不對的業務員,事情可大可小,也許沒事,萬一有事可能就是大事了,房屋仲介糾紛就是這樣來的,蘇主任看過許多糾紛的案例,綜合的結果,是消費者一開始就隨便找一個業務員委託,不去了解這個業務員的狀況,之後衍生一堆事情。蘇主任分享幾個方向讓消費者參考,接觸業務員時先從業務員的談話中去了解這業務員實不實在,說的話是否合情合理,如果已經委託銷售請看這業務員如何幫您現場拍照,蘇主任對這點很要求,因為看過太多業務員把台北市豪宅拍成廢墟的,明明就是好幾千萬甚至上億的房子,現場明明就是頂級裝潢名師設計,就是有業務員拍照拍得亂七八糟,難道這些屋主都不在乎嗎?從很多細節可以看出業務員的態度。之後的銷售過程就看業務員如何幫您廣告,至於能否成交業務員如果該做的都做了,就是等一組誠意買方了。當然還有更多細節,蘇主任會在日後繼續分享~

直營店與加盟店,最重要的還是業務的素質跟處理事情的能力,至於是直營店還是加盟店其實不是那麼重要了。

先分享到這裡,因為要繼續寫下去這篇就是萬言書了,蘇主任會再繼續分享,敬請期待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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